首页  > 预约平台  > 规章制度 正文
规章制度
苏州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2日 浏览:

仪器设备维修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技术手段,是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周期的基础性工作,学院各级领导都要重视仪器设备维修工作。为使我院仪器设备维修工作操作规范、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根据《苏州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院仪器设备维修实行审批制度。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处审批。

二、我院仪器设备维修范围,是指用于教学、科研、行政的一般设备及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升级等。

三、仪器设备维修费不支付办公用品、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房屋改造、家具维修及仪器设备外出维修的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

四、我院仪器设备维修分为年度计划维修和计划外维修,以年度计划维修为主。计划外维修,一般指突发性或不可预见的设备维修。

五、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设备处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鉴定,进行维修时要签订维修合同。

六、维修价值的鉴定,对于经维修后无法达到现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或维修金额可购买到性能更加优越的产品,不得进行维修。

七、仪器设备维修验收工作,根据“运行安全、正常,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实验要求”的验收标准,设备处组织使用部门对已维修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大型仪器设备维修后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八、仪器设备维修后,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入帐。入帐的维修发票首先需申请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然后在苏州科技大学财务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由申请部门经办人、验收人、设备处主管领导等签字。

九、维修申请程序:

1.申请单位从设备处网页上下裁“苏州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2.经办人按表格要求填写申请表,报单位(盖章)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3.将申请表交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核实,由设备处长审批。

4.联系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5.维修验收。

6.维修报销入帐。

十、本办法由设备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