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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06日 浏览:

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防患于未然。

2.学生首次做实验,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3.对实验室内配备的各种安全设备,如通风厨、消防灭火器材等,应经常进行安全有效性检查。消防器材固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挪动,确保随时可供使用。

4.实验室内各种仪器、玻璃器皿应有规定的放置场所,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放,造成安全事故。

5.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和意外事故发生。

6.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腐蚀品、易燃品禁止在烘箱内烘烤。

7.易燃易爆试剂应随用随领。不得在试样室内大量积存。剧毒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且应由两人共同称量等记用量。

8.使用水、电、火、气以及压力容器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在蒸馏或使用高压容器消毒灭菌时,均应有专人看管,不得擅离职守。电气设备的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

9.实验室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实验室的钥匙只能由实验室专职人员和课题组成员配有,非实验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10.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11.每天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试验时门窗、水、电、气是否关好,不得疏忽大意。

12.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废液、废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13.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失窃、大型仪器设备损坏、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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